〔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去年黃金價格飆漲,不少科技業因原物料多有黃金成分,引起不肖員工覬覦,趁機A公司黃金,新竹地院連續針對2起內賊竊取黃金案件判刑。
電子公司副理也覬覦
判決書指出,劉鴻安係欣興電子公司廠區設備副理、宋德銀為霖承國際公司領班,101年10月15日至31日間,2人利用霖承公司承包欣興公司廠區機具拆卸工程之便,在欣興公司廠區內,由劉鴻安將生產機具用液體金電鍍液,切換管路倒入預先藏放的空桶裡,再由宋德銀指示不知情4名員工,將金電鍍液搬出欣興公司,藉以竊得金電鍍液6桶,每桶20公升。
宋德銀將得手的化學液體金電鍍液原料,提煉為黃金後,到銀樓變賣。
事後檢警拘提劉鴻安、宋德銀並查扣犯罪所得各50萬元,共100萬元,均已由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依法扣押。法官依竊盜罪將2人均判刑10月,且各應向被害廠商支付150萬元。
另判決書指出,林佳論本為新竹市隆達電子技術員,負責上下貨、備料及至公司庫房領取金錠放入金屬蒸鍍機台鋼鍋等業務。
2案3人被判刑
林佳論從101年6月22日起至101年7月20日止任職期間,連續15次在公司4樓庫房,領取金屬蒸鍍機台使用材料金錠後,趁機將金錠侵占入己,放在衣服口袋,再伺機攜出,放在自己自小客車內,總計共15次,總重4161公克。
101年7月20日晚上,被告在隆達公司4樓金屬蒸鍍機台,拿取現場起子刮取金屬蒸鍍機台上金屑,竊取金屑計35公克,又於101年7月21日攜出工作地點放在自小客車內,剛好被設備部主管從監視器發現,當場查出車內金錠100公克及金屑35公克。法官依業務侵占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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