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9日電)史姓及李姓男子以遊民廣設珠寶人頭公司,從事新台幣上千億元黃金買賣,逃漏超過6億元稅款;台中地檢署起訴史男等26人。
台中地檢署今天指出,史男及李男原為黃金業者,自97年起接受從香港地區匯入鉅款,每筆動輒數千萬元或上億元不等的資金,再利用遊民充當人頭,設立22家人頭公司,進行黃金買賣。史男等人則支付人頭戶每人新台幣10萬元至25萬元不等的代價。
台中檢調去年底在台中市、台北市等25處進行搜索,共起出黃金64公斤及現金2800多萬元。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史男等人收受自香港匯入的鉅資後,派員工到銀行提領出現金,在國內收購金條,再將黃金循正常報關程序出口,以賺取中間差價。
檢警追查出,史男所設的各家人頭公司都約經營4至6個月的黃金買賣後就倒閉,數年來共從事上千億元的黃金買賣,並涉及逃漏營業稅額6億元以上。
台中地檢署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將史男等26名涉案人起訴,對22名人頭予以緩起訴,並依所獲得非法所得多寡,分別處以支付20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緩起訴金或施行法治教育。10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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