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花蓮縣政府舉辦的校園性別事件救濟爭議案例研習今天進行第二天課程,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黃金宏以「我是被冤枉的,不服懲處如何救濟?」為題談校園性別事件的救濟程序,與會者受益良多。
黃金宏表示教育人員懂教育卻不一定懂法律,對於法的養成教育是欠缺的,在面對可能影響一個人的工作權這樣重大事情時,在第一線的老師難免會綁手綁腳,界線到底在哪裡?又該如何處理才會公正?
黃金宏以個案探討法律及社會對於師道倫理的規範,當不服懲處時又該如何救濟給予教育人員正確法律觀念外,他也表示,對於少數逾越份際,違背師道的狼師,如果學校處理經驗不足,常常是功虧一簣,這點校方不可不慎。
黃金宏表示包括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報告的撰寫等等處理經驗都必須加強之外,小型學校人員編制少,人力資源不足加上教學壓力,面臨的困境其實很需要主管機關共同努力解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