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日前發文給台銀、兆豐、花旗及匯豐等4家銀行,要求提供民國98年(西元2009年)黃金存摺賣出金額前200大客戶名單。
近幾年國際金價飆翻天,許多民眾紛紛投資黃金相關商品,獲利豐厚。財政部已鎖定800位大戶級黃金投資人,將開始查稅!
財政部賦稅署日前發文給台銀、兆豐、花旗及匯豐等4家銀行,要求提供民國98年(西元2009年)黃金存摺賣出金額前200大客戶名單。
銀行業者表示,銀行法第48條規定,對客戶往來資料應保守秘密;金管會也要求銀行應對客戶資料保密,萬一提供客戶資料,客戶被查稅後可能回頭控告銀行洩露個人資料。
花旗和匯豐2大外商銀行因把黃金存摺業務定位為「海外業務」,投資黃金的所得屬海外所得,銀行因此提供名單。
銀行主管說,98年金價從每英兩879美元衝到1,096美元,漲幅達25%,投資報酬率為銀行定存的23倍。
稅捐單位說,目前國人投資黃金管道可分黃金存摺、黃金條塊2大類,為10大項財產交易所得。
黃金存摺交易所得須併入綜所稅課稅(稅率從5%至40%);黃金條塊買賣所得則為「一時貿易所得」,也須申報繳納所得。
另外依照規定,黃金存摺投資人若漏報所得額超過25萬元、稅額達1萬5千元以上者,將處0.5倍罰鍰。
銀行主管表示,財政部鎖定800位黃金投資大戶查稅,已引起黃金存摺大戶恐慌。
特別是中南部地區動輒砸下上億元的「超級大戶」,最近不少人已結清黃金存摺帳戶,轉往銀樓或透過地下管道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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