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位於君悅飯店旁的基隆路整宅都市更新案,從台北市前市長黃大洲時代開始研商,至今仍無法動工,北市府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昨天早上審議基隆路整宅B基地都更案,實施者昇陽建設幾乎已整合完畢住戶同意權,但部分住戶屬於弱勢想先取得拆遷補償,部分住戶又想取得往後商業使用,各方意見分歧,仍無法核定事業計畫。
北市府都更處長林崇傑不諱言,基隆路整宅地籍資料複雜,不少居民為原始市有土地上公共工程拆遷戶,部分居民擁有土地所有權及房屋地上權,但有人僅擁有土地,有人卻擁有地上權,由於多數居民屬弱勢,希望可以獲拆遷補償,但實施者目前的計畫是將拆遷補償費併入權利變換計算。
基隆路整宅為六層樓,居民多住在十二至十九坪小房內,未來土地使用分區將變更為商三特及住四,且依法可以取得五十%的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十一.三八%的開放空間容積獎勵,將改建為卅一層樓超高大樓,整宅也會成為精華區商用地,相關計畫核備後,昇陽估計四年即可完工,但有些居民也因此想取得商用地轉租他用。
且問題不只如此,居民代表劉先生當場一次提出七個問題,並指基隆路整宅A、B基地成本計算方式不同,有失公允;而B基地實施者提出的造價、共同負擔也太高,社區無力承擔千萬元的服務費,希望實施者再遴選三家不動產估價師重新計價。若沒有通盤考量,此都更案也只是找居民背書罷了。
不願具名的昇陽建設代表人表示,基隆路整宅現有坪數真的很小,拆遷補償費不是施工必然要花費的,而開案發已將補償費合併於權利變換計價內,這也是居民自己的錢,若居民要拿一百元拆遷補償,建案還要編一百三十元的樓地板面積補償回來,但如果現在就支付這一百元,對居民來說就像借錢一樣不利。
與會的審查委員、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陳美珍表示,有些居民屬於弱勢,的確需要拆遷補償費維繫生活,或至外面租屋,也許實施者可以另外擬定搬遷安置費、租金補貼,她當場請實施者再與居民溝通。都更處原本打算昨天基隆路整宅都更案通過後,發布新聞稿,但如今,審議會又要延至下次討論,而居民從黃大洲時代等了廿多年還無法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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