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兩岸銀行匯兌業務已開通,為何還需地下匯兌?此因合法匯兌仍需2、3天,且有限制通匯金額;反觀地下匯兌快速,手續費較便宜,還能避稅,且有利掩飾不法來源;故兩岸常有人以此洗錢,一紙傳真、一通電話,甲地交錢、乙地取款。
綁匪組頭也愛
近年多起兩岸綁票案、沿海六合彩賭博、運動網站簽賭,綁匪或組頭也是藉由地下匯兌洗錢。
在中國的不法獲利,想洗錢回台,有時因金額過大,非甲、乙兩地掮客所能負擔,就乾脆在兩岸分別虛設空頭公司,利用假訂貨,透過第三地銀行真匯款回台洗錢;檢調昨查獲史松林集團即是。
帶大批現鈔易被查獲,但買顆大鑽石、珠寶,擺進皮包就可輕鬆帶出國;買骨董字畫、股票內線交易或政商勾結,透過建商便宜買房,再高價轉售,這些表面合法的投資,是常見的洗錢手法。
貪官如何收贓款?出國去賭場,行賄者把錢換成籌碼,籌碼交給貪官,拿去兌換支票,騙說是賭贏的,就能輕易洗錢,最多有道德瑕疵,想指認涉貪則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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